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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决定书

发布时间:2020-04-28 来源:安建总承包 撰稿人:招标办 点击量:13002

安徽淮润消防工程有限公司:

你司于2019年6月5日15:00参加了我单位绩溪县生态文明提升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: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训基地、一级普通消防站项目室外安装工程(招标编号:AJJS-1922-3)的投标,经评标委员会评审,你司被确定为中标人,中标金额3133691.04元,中标下浮率43.2%。

6月6日,你司安排人员到我单位招标办,告知因你司投标前未精确做好成本预算导致中标金额低无法施工,经我单位相关人员沟通仍执意弃标,并递交了弃标函。现按照招标文件规定,对你司“中标人放弃中标”的行为做出处罚。鉴于你司长期和安徽水利的合作履约关系,考虑到你司也是非主观恶意低价投标后放弃中标,本着客观实事求是原则,并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“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.4.5(2)款、9.6(3)款”等相关规定,现对你司做出如下处理决定:

1、取消你司上述项目中标资格;

2、不予退还你司缴纳的上述项目投标保证金;

3、限制你司在我单位的投标活动,限制期截止2020年6月12日。

如你司对以上处理结果持有异议,可在本决定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投诉。

    特此通知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年613日